2022年10月31日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10月30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大同市平城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新增确诊病例2例、大同市云冈区6例、朔州市朔城区2例、运城市盐湖区2例、忻州市繁峙县3例)。当日治愈出院14例(太原市万柏林区1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朔州市朔城区1例、运城市盐湖区7例、运城市永济市1例、忻州市五寨县1例、临汾市尧都区1例、临汾市永和县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176例,治愈出院636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540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太原市晋源区2例、太原市阳曲县12例、大同市平城区220例、大同市云冈区11例、大同市云州区167例、大同市浑源县2例、大同市左云县1例、阳泉市城区1例、阳泉市平定县1例、朔州市朔城区2例、朔州市应县8例、朔州市怀仁市16例、晋中市榆次区5例、晋中市平遥县2例、运城市盐湖区47例、忻州市繁峙县20例、忻州市偏关县2例、临汾市尧都区3例、临汾市永和县1例、吕梁市离石区2例、吕梁市文水县1例、吕梁市交城县8例、吕梁市孝义市5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2022年10月30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45例,治愈出院145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2022年10月30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9例(太原市阳曲县3例、大同市平城区37例、大同市云冈区10例、大同市浑源县9例、朔州市朔城区21例、朔州市怀仁市1例、晋中市平遥县1例、晋中市灵石县8例、忻州市繁峙县74例、吕梁市离石区3例、吕梁市交城县1例、吕梁市汾阳市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大同市平城区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2例(太原市万柏林区1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晋中市灵石县1例、运城市盐湖区13例、临汾市尧都区6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91例(太原市小店区12例、太原市杏花岭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1例、太原市晋源区6例、太原市阳曲县54例、大同市平城区234例、大同市云冈区25例、大同市云州区50例、大同市天镇县1例、大同市浑源县26例、大同市左云县3例、阳泉市矿区1例、晋城市阳城县1例、朔州市朔城区21例、朔州市应县4例、朔州市怀仁市46例、晋中市榆次区6例、晋中市和顺县1例、晋中市祁县1例、晋中市平遥县1例、晋中市灵石县12例、运城市盐湖区57例、运城市夏县3例、忻州市繁峙县74例、临汾市尧都区30例、临汾市永和县1例、吕梁市离石区3例、吕梁市文水县1例、吕梁市交城县10例、吕梁市孝义市3例、吕梁市汾阳市2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8660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89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7495人。
太原市疫情防控办10月30日健康提示
10月2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病例35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66例。我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小店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阳曲县4例),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一、7天内有国内疫情风险区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10月22日以来有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街道;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浦东新区周浦镇,徐汇区斜土路街道;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河区,古塔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鼓楼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市南区,德州市平原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东兴市、防城区,崇左市宁明县;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市;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鼓楼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深圳市宝安区,东莞市桥头镇,佛山市里水镇、大沥镇,江门市蓬江区,汕头市澄海区,韶关市曲江区,揭阳市揭西县;朔州市怀仁市,忻州市繁峙县,晋城市阳城县等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返(抵)并人员请提前登录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检疫预登记。
三、社区(村)要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风险人员底数,落实好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要求,杜绝失管失控。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
五、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和大型群众活动,倡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等活动,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承办方、举办方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七、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来源:山西省卫健委、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友看法
1、网友等一分钟37905692:没完了,大同已经够呛了,现在忻州又开始了
2、网友端庄优雅生活家Ci:好了,广大的医护人员,既领导干部你们辛苦了,快解封了,为你们的辛苦和付出点赞
3、网友逍洒的老爹:坚定信心,抗击疫情。
4、网友一介草民草莓:好怕人!怎么又成新冠肺炎了?不是变异欧米克戎了吗
5、网友真爱永恒荣荣:转发了
6、网友用户7811154412523:挺早发布的,挺好的!阳曲比昨天少一个!太原0+3,加油!
7、网友用户5507841342047:转发了
8、网友用户2079499328235:转发了
9、网友用户5507841342047: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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