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黄胜
3月7日,湖北一家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林女士因拒绝配合被认为是“内奸”,因此被强行辞退,并没有获得赔偿。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不让查手机被辞退,被赶时还被强行检查其私人背包
今年3月,在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林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其气愤的事。
3月7日,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迫于无奈,员工们接受了检查,但没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机。这次林女士拒绝配合,公司却以此认为林女士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
林女士告诉《工人日报》记者,2021年6月,她入职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职期间并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公司出具的员工辞退通知书上却称,林女士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严重失职,达不到公司的岗位要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无须支付劳动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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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查手机属于违反规章制度?”林女士对此不解。她表示,公司不仅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还扣下其2月1日至3月8日的绩效工资,甚至在将其赶出办公区域时,强行检查其私人背包。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星星认为,用人单位检查劳动者手机微信聊天记录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个人信息权、隐私权、人格尊严等,甚至涉及侵犯第三人隐私。
目前,林女士正在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为员工配备了手机,能擅自调取手机中的数据吗?
据山东高法2021年发布的一则案例,李小鱼是某公司销售业务员,入职时,公司为其配备了工作手机。2021年初,李小鱼向公司辞职,并交回工作手机。
近日,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李小鱼赔偿损失。公司方面称通过调取手机数据,认为李小鱼在职期间“接私活儿”,拿到订单后,没有交回公司,却交到其他公司赚取外快。按照公司规定,应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李小鱼认为,公司始终远程监控个人通话等信息,且未经许可调取手机数据,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这些私自调取的数据资料不能作为证据。
公司却说,这是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发给销售员就是为了工作的,公司当然可以合法获取手机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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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利用公司资源“接私活”,会导致公司财产损失,也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窃听他人私密活动、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等行为。公司对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进行管理监督,无可厚非,但应当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行使权利。
公司的确享有工作手机的所有权,但是劳动者利用该工作手机,在工作、生活、人际交往中形成的通话等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享有未经本人许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所以,在未得到李小鱼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恢复手机数据,获取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如果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公司无法证明李小鱼“接私活儿”的事实。
在此,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对劳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人身权和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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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受到法律和市场法则的双重否定
对此,新京报评论道:
查手机,恢复聊天记录,并非个案。在这些乱象的背后,既是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也是法治精神的缺失。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如果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报警处理即可,自己组织查手机“找内奸”,私力解决无异于饮鸩止渴;因员工不配合查手机,就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开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更是错上加错。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全方位的法治保护。审视查手机、恢复聊天记录、任性“炒鱿鱼”等行为,无视劳动者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利等,与保护劳动者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驰,应受到法律和市场法则的双重否定。一个法治的现代社会,员工应勇于抗争、善于依法维权,而企业管理也有必要看清红线、严守边界,免得一头撞在法律的“铜墙铁壁”上,后悔莫及。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工人日报、山东高法、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网友看法
1、网友用户3206125088242:在国外,这了家公司得破产
2、网友糊硕霸刀:公司配的手机规定只能用于业务,能查不正常么[捂脸],你用于私人本身就有问题啊
3、网友金色黑猫:工作手机可以办私人事物本身就不对,我公司对派发员工办公电脑内设监控程序,防止机密外泄,同时签协议要求员工承诺不用该电脑办理私人事务,所以,公司有权随时检查电脑,尤其不允许员工私自安装公司白名单之外的软件,一旦涉及侵权,员工要承担全部损失。手机也是一样,安装侵权软件,责任归谁?所以公司有权利随时检查,员工也无权用该手机处理任何私人事务。
4、网友寂静恶魔420:就说这个公司违不违法吧?通过手机监控员工的一言一行,辞退的时候强制搜包。这两个行为违反了哪项法律法规?不能像海南一样,因为是资本家,就可以无视法律吧?
5、网友爱吃鸡公煲的胖子:这次站在公司一边,不认为公司违法!
6、网友淡定溪水lg:这个法官说的不对。公司配发的手机是公司财产或设备,只能用于工作,为此,手机中的数据也是公司财产。公司随时可以收回属于公司财产的手机和手机中的数据。如果,使用者违规使用公司的手机处理私事,后果则完全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7、网友罗是粉:劳动法实施任重道远
8、网友野毛驴:国外这样做,工会等参与进来,公司会很惨。
9、网友JanWood:现在很多公司毫无法律意识
10、网友Le潮:为什么爆出企业妥妥知法犯法?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呀!
11、网友小镇的郑:这有这算什么,云南某上市连锁药店,公司来检查,不仅翻包,查手机个人转账记录!
12、网友子墨的闲居生活:简直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了!
13、网友ljl76428521:让这些侵权公司尽旱破产!
14、网友LuciusZ:应该两个手机,公事用公司的,自己的事用自己的。公司的手机也从不带回家。私人的手机号也不告诉公司。
15、网友实話实说wang:如果是公司配套的手机且由公司负担费用,就不能私用,信息在公司相关部门应该是公开的,查看不应该是侵犯隐私权。办自己的私事应该使用自己的私人手机,任何人不得查看,否则就侵犯了隐私权。
16、网友山水洪远:关键是有些人确实是利用公司平台接私活呀! 这个怎么破?查手机就是侵犯隐私?
17、网友JHC13:这个法官需要加强业务学习啊,那是公司财产,员工在工作时间是要接受公司监督管理的,都拿劳动法说事,那员工自己开公司感受一下看看,看看什么感受吧。
18、网友热心冷眼看螃蟹:企业的权利是什么?工作手机都不能查[捂脸]
19、网友屁事都不看:这个员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都没。
20、网友欢欢乐乐喜气洋洋:现代资本家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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