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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私搭浮桥获刑 当地回应5大疑问

来源:极目新闻 时间:2024-11-22 03:20 阅读

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消息引发关注。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收费4年。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7日上午,洮南市副市长刘洋和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洮南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央广网记者的采访,并对黄德义和村民的疑问一一解答。

疑问一:黄德义自筹资金搭桥为何不被允许?

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黄德义搭建浮桥,并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我们无法对桥的安全做保障,所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他自行拆除。”刘洪波说。

疑问二:为何在罚款3次之后才强制拆除?

按照黄德义的说法,桥搭好后,水利部门对他进行了罚款,交了钱之后他便继续运营。

“我们要求他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河道原貌。每次他们都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拆除,所以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且每次都要求他拆除,绝不存在行政执法完了桥没拆的情况。”刘洪波表示:“但是过一段时间,他在原位置上又搭桥了,我们巡查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所以继续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疑问三:因收52950元过桥费而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金额从哪来?为何驳回黄德义的申诉?

关于案件侦办问题,洮南市政府表示,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不便过多解释,但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29日对该案登记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8日发布消息,已对该案立案审查(央广网发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截图)

疑问四:村民的过河之困何时解?

对此,洮南市副市长刘洋表示,“十三五”以来,洮南市充分考量民生诉求和实际需要,共投资2.17亿元,建设桥梁31座,总长度2.9公里。今年,有两座桥梁正在修建。

“但是我们的工作一定是有排序的,像振林村,只是为了去白城方便,农耕需求不强烈,近年常住人口又不是很多,所以我们就往后排。”刘洋说。

同时刘洋介绍,洮南市已经规划了一座位于满洲岱桥和镇西桥之前的公路桥,并纳入“十四五”规划。这座桥建成后,距离振林村二十多公里。

疑问五:新桥建成前,村民怎样过河?

刘洋说,针对“黄德义私搭浮桥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洮南市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决定,近期将在振林村附近建设一座便民桥,力争在秋收前建设完成,同时,洮南市将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对振林村附近公路桥架设进行论证。

记者实地探访:

“去白城近”几乎是村民对桥的最大渴望

岳国友经营着瓦房镇振林村唯一一家小卖部,为了节约进货成本,他选择绕道去白城市进货,每周3~5次。

“虽然我们离洮南市更近,但是白城是地级市,进货价低,所以哪怕绕点远,我也去白城进货。”岳国友说。从振林村到白城,他会走镇西桥过河。

“我们这到镇西桥路程将近35公里,再绕到白城市,单程多走70公里,每次进货多走140公里。”岳国友说的“多走140公里”,是和黄德义的浮桥拆除前对比,从“走直线”到绕行,让他多出一笔开支。“按我的货车每公里1块钱油钱,每周我要在路上多花500~700块钱。”

岳国友向记者介绍绕河路线(央广网发 史玉峰 摄)

黄德义当年架桥用的铁皮船有几只扔在村里的空地上,船体规格有8米长、3米宽和8米长、1.5米宽两种,钢板约有5毫米厚。“当年焊这些船,每条花1万元左右,13条船就是13万多元。”按照黄德义的说法,焊船、搭桥的钱自己拿了大半,其余是亲戚筹款及部分贷款。因为修桥有很多人参与,便安排大家轮流去桥上收费,收费标准并无硬性规定,很多附近的村民过桥也不用付费。

“我哥、侄儿十几口人都参与建桥了,本来就是自发的,没工钱,我也给不了工钱,就收点过路费,但是不强制,你愿意给就给,不给也让过。”黄德义否认了判决书上的“共收取过路、过桥费52950元”的说法。

“给点钱大伙也乐意走,给多少钱的都有,开车的就给5块的,小车就给2块、1块,我就没咋给过钱。”村民黎大爷说。

黄德义的船已经锈迹斑斑(央广网发 史玉峰 摄)

黄德义说,因为没强制收费,导致他和亲戚的成本没收回来,大家现在的生活过得都不好。“我以前是个老师,现在工作也没了,只能去外面打工。”黄德义说。

记者行走于振林村半日,村道上鲜少有村民走动。岳国友的祖父曾是振林村的屯长,他说,振林村人口最多的时候达100多户,现在只剩20户左右常住居民,留守的村民大多在本村务农。

“据我们了解,振林村村民对岸的安全村没有土地,安全村在振林村有20多公顷土地。”洮南市副市长刘洋证实了村民们的说法。

“去白城近”,几乎是现在振林村村民对桥的最大渴望。

来源:央广网(记者 郭东隅)

网友看法

1、网友冷月有声1986:修桥铺路,自古以来就是大善。为什么如今变成寻衅滋事了?

2、网友自若香瓜G2:我特别想问,他家18口被判,依据是什么

3、网友清风不问烟雨463:请问刘洋市长,已经拆了五年了为啥没建,曝光了你要建了

4、网友驚雲194:全国人民都不服,这是乱执法

5、网友自强不息原野AT:13万搭了一座能用的桥,拆了,如果官家建,多少钱?

6、网友薄荷柠檬茶T:说到别人坏就说一条一条,说到案件就是不方便透漏。好,很好

7、网友五杀被抢五个: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8、网友淡泊的溪流Jx:愚公移山幸好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要是现在发生的事,也要判刑的!

9、网友聪颖钢琴R2:浮桥,是可以随时拆除的,它影响了什么?

10、网友无语的行者:这跟寻衅滋事有什么关系?

11、网友砖嘉话:为何四年了,都没解决人民的需求,而是用多次罚款、拆除、判罪,请问初心 为人民谋幸福 去哪了?!

12、网友鹤舞云飞3024:就这样的还被刑?刷新三观,古今少有啊。

13、网友饭团哒饲养员:理性看待:1.如果这个桥因为安全性不达标,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设计要求,出了问题,伤了人命,大家是不是该说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责任。2.相关单位是不是该深刻反思,为啥这个花费并不高的桥一直不建设,是不是没有把民生疾苦放在心上?是不是该追究他们的责任?3.法律规定在那儿,就应该依法办事,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责任。

14、网友大葱:这个副市长厉害了!颠覆了修桥补路,善莫大焉的传统观!

15、网友古00良:来算一算,预计投资2.17亿建设31座桥,共2.9公里,平均每座桥700万,每米需要7万多,真不是一般的贵啊,人家一座浮桥13万搞定了,差的不是一丁半点

16、网友华青hq:严查水利局,严查法院执法者。

17、网友浩气凛然61910636:洮南市副市长刘洋表示,“十三五”以来,洮南市充分考量民生诉求和实际需要,共投资2.17亿元,建设桥梁31座,总长度2.9公里。总长度2.9公里,也就是2900米,31座也就是说平均一座93.5米[捂脸]2.17亿也就是说七万五左右一米[我想静静]一座怎么算也得接近七百万。你细品

18、网友笨笨的老王:赵州桥是不也需要拆了?

19、网友进取高山rY:交了三次罚款后来不愿意交罚款了,所以拆除,拆除也能理解,毕竟违法了,但是判人家罪就是报复了,怎么看都没罪

20、网友顺其自然5163096262435:有几个问题 1,村民为何要自己掏钱建桥,若有桥通行他还建吗?2,建桥四年后交通部门才决定建桥,以前这几年自建的桥发没发挥作用?3,个人建桥投入的费用该不该收回?4,通行收费有没有强制高收费行为和已超出投入的费用?5,违规自己建桥 其实刚开始就违规了为何没有制止住?有没有为方便群众当地政府默许了?6,若有家族式黑社会性质违法惩处是对的,实事求是还原当时情况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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