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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被未拴绳的狗追赶摔伤谁来担责

来源:光明网 时间:2024-11-24 20:14 阅读

女子骑电动车带孩子出门

路边冲来两条狗

一边吠叫一边追车

慌乱中,车翻了……

近日,市民李女士投诉称,在8月31日傍晚,她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6岁的孩子回家,途经岳麓区湘江特大桥桥下时,突然出现了两只狗,一边吠叫一边追车,慌乱中李女士骑车发生侧翻,导致膝盖和大腿擦伤。

“两条黑色的狗一直追着我们,一边叫一边追,孩子还好没什么事,我有点受伤,膝盖和大腿有擦伤和淤青。问了路人,说是园林维护中心养的。”李女士自述有路人表示,这两条狗曾在岳麓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南片维护管理所周边出现过,事发后李女士来到了该机构的二楼,用视频拍摄到了之前追她的两条黑狗和另外一条黄狗。

针对养犬管理问题,长沙市早已出台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

养犬人在严格管理区内携犬出户时,应当遵守9类规定:在犬只颈部佩戴公安机关发放的智能犬牌;用2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并为犬只佩戴嘴套;在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不得由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避让行人;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有效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攻击他人的行为。

随后,记者来到了岳麓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南片维护管理所。

“在我们这一块工作区域内,经常有流浪小动物过来,我们出于爱心和好心,经常将我们所里吃剩的剩饭剩菜喂养这些小动物和小狗。以至于现在小狗以我们这里为主了,它赖在我们这里不走了。有一条是流浪狗,我们这里只有两条狗。在我们下班以后,让狗下来,撒撒尿,上个洗手间这种情况,就是跑一跑,结果刚好这位女士也是下班以后才过来的。狗狗可能看到陌生人,流浪狗可能比较兴奋,然后发生这样的事情。这确实是我管理上面的失职,发生这个事情以后,我们立即将三条狗全部都进行了处理,全部都送到周边的农户家去了。”岳麓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南片维护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岳麓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南片维护管理所仍在与李女士展开善后协商工作,接下来将会由当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民警组织双方做进一步协调。

那么,救助流浪狗后,流浪狗发生了伤人或者追赶他人导致受伤,流浪狗的救助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皮永康。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皮永康

皮永康律师认为:“在本案当中,其中有两只狗是这个园林维护中心饲养的,这个园林维护中心是这个宠物的饲养人,对该宠物因饲养者的管理不善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应当由饲养者承担侵权责任。至于流浪狗、流浪猫这种流浪宠物伤人,该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从法律上面来说,是应当由遗弃流浪宠物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是现实情况中,往往是找不到原主人的,这个时候如果有固定的投喂人,长期投喂导致宠物在固定范围内活动,如果是因为投喂人的管理不善,导致流浪宠物伤人,这个侵权行为责任的话,投喂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流浪宠物是在负有一定监督义务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导致人受伤,比如说小区,宾馆等场所,如果这个公共区域的管理者未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如果再看到看到小动物的话,我们会及时跟动物保护协会,或者是跟警方联系,及时处理这样的情况。一方面能够保证小动物的安全,也能够保证周边的居民和游客们的安全。”岳麓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南片维护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王一力

来源: 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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