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成都报道
11月3日,事发四个多月后,“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事女生的申请,该案不公开审理。
原告何先生的主代理律师,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刘丹律师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此次将以一般人格侵权为诉讼理由,要求涉事的两名女生对何先生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对其进行包括精神损害和其他赔偿在内的经济赔偿。此外,追加成都地铁为被告,要求成都地铁方对何先生进行赔礼道歉。
开庭前,何先生表示,一路走来,道路曲折又漫长,从寻找律师到立案、调取证据再到更换律师、追加被告等,经历了一系列困难。“虽然一开始有心理准备,知道周期会很长,但确实没想到会这么复杂。今天开庭了,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不留遗憾,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局。”
何先生告诉记者,经过警方的调查证实自己没有在地铁上偷拍后,两个女生并未进行诚恳道歉,所以决定要走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来很坚定要诉讼的,没想到在立案阶段就遇到了不小的困难,一共用了80天才完成了立案。当初选择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到网络上,一来是想宣泄一下情绪,二来也是想找到当天的证人,为我提供书面证明。”何先生说,事情发生后,舆论压力压得自己喘不过气,心情受到了很大影响,也没有工作状态了,请了10多天的假来处理这件事情。所幸,自己的决定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看到网友的留言和鼓励,很受鼓舞和感动,也坚定了维权的信心。
在寻找证人的过程中,有5名网友向何先生表示也在地铁上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何先生说,有4名网友直接就放弃了诉讼维权,觉得折腾不起了。有1名网友最初请了律师,准备诉讼,但也是在立案阶段遇到了阻力,还是选择了放弃。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原本应于10月17日开庭,但9月底,何先生与律师沟通后,将成都地铁追加为被告,所以案件延期至11月3日审理。之所以将成都地铁追加为被告,是因为何先生觉得地铁方在处理上有不当的地方。“事情发生后,主要就是在等警察的过程中,我站在那里,进出地铁的人都能看到,当时人流量是很大的,有一种被围观的感觉。我觉得地铁方其实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把我带到一个人流量没那么大的地方去,而不是在没有确定我是不是偷拍的情况下就把我定性为有问题。”何先生说。
何先生表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让这件事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
网友看法
1、网友万石弓:什么阻力造成的那么久才立案?
2、网友Yu0754:支持维权到底,小仙女也不能胡作非为的挑战法律
3、网友美德美德布耀布耀德啊:支持 支持当初那两个女的好像得意洋洋的告诉朋友抓到个偷拍的什么样的人才不怕事大
4、网友自在高山pcV:是谁制造的这种小仙女一批又一批
5、网友古韵定州:立案最大的阻力是什么呢?欢迎说出来,让以后要维权的人,减少阻力……
6、网友高贵帆船UR:把地铁也追加为被告?怎么想的?
7、网友梦蝶亭主:很多人都在讲,为什么立案这么难,我在此斗胆做个分析,如果不对的话,还请指正—— 首先,派出所每天面临那么多的案件,难道他们不想多休息一下,每天接个一两件,来清闲一下吗。而且立案前,首先就要进行漫长的调节过程,碰到讲理的还好,碰到不讲理的那就陪着他们耗吧,调解好了还好,如果没有调解完,那你就陪着他们耗完整个流程吧。那些警察同志们也是需要下班的好不好。 其次到了法院,法院每年到年底有一个结案率,那些基层法官难道不想每个星期只审理个一两件案件,回头还有大量的书面工作需要做,他们不想清闲一下吗?尤其到打官司这个环节,都是抠字眼的,双方都已经撕破脸了,无论判决结果是什么样子,哪一边肯定都不服,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公诉的不在今天讨论的环节。 另外其中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面子等等,所以在中国立案是不太容易的。 当然因为只是评论,所以发的只是冰山的一小角角。没有答上来的,欢迎大家拍砖和补充
8、网友吹牛逼不打草稿的男人:我感觉庭审的时候会跟这个图片有异曲同工之处
9、网友光明的使者:我想知道的是前几位受害人是为何放弃了维权?是什么阻力迫使受害人放弃了维权主张?希望能够揭露背后的那些丑恶嘴脸。
10、网友阿齐爱说剧:强烈支持!因为现在都是自媒体时代,个个人都有手机,都随便拍,鸡毛小事,不到几分钟全国都知道了。当然真的偷拍哪该处理的就处理,但是,污蔑别人的,也要严惩,对等的处罚。因为现在社牛女实在太多了,她们根本就不怕惹事,甚至有些为了出名上头条,简直就是不择手段,所以必须要严惩,不然,这些小仙女的犯罪成本太低了。
11、网友只要思想不滑坡88:为什么没有给立案,设置一个时限? 比如,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必须立案!
12、网友梅梅841:是不是地铁在提供监控时受到不良阻力
13、网友Zg烁:本人有些经历让我对一些女性非常厌恶。无理取闹,蛮不讲理,胡搅蛮缠,咄咄逼人等等词语都不足以形容一些女性的无礼行为。很多时候的退让,都是在用纵容一些女性的嚣张气焰。我也打算改变自己的行为习惯,硬钢到底!
14、网友好莱坞明星俱乐部:支持维护合法权益! 抛开法律不说,赔礼道歉是做人的最基本的礼节。 非法侵害他人名誉丶侮辱丶诽谤,铁路公安在毫无证据情况下所作所为同样是违法。以上被告依法应该公开赔礼道歉丶赔偿精神损失费。
15、网友东船西舫悄无言不得:支持合理合法的维权,打击一切造谣小作文![偷笑]
16、网友大师好歌分享:女生申请不公开审理?咋了?知道丢人了?当时那股子劲头呢?[尬笑]
17、网友莫衷一是Tt:其实把成都地铁拉下水作为被告是一件不讨好的事情,成都地铁对于这件事完全可以作为证人出庭,基于成都地铁处理方式存在问题的理由告上法庭很有大可能会败诉。其实当连着告成都地铁表现律师对这个案子的心里是没底的
18、网友鹰2008:净化中国民风,支持维权到底。
19、网友襄阳正午:支持你,一定要那两货赔礼道歉,连带所有损失及精神补偿。看那猖狂的嘴脸就来气。
20、网友有趣的豆花UfQ:抛开事实不谈,小仙女怎么会有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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