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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称杀害同学3男生均13岁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24-11-24 08:24 阅读

近日,河北邯郸一名初中生遭3名同班同学杀害并掩埋一事引发关注。

被杀学生遗体发现现场 视频截图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据多家媒体报道,受害人是一名男孩,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3月10日下午,该男孩被同学约出去玩之后遇害,嫌疑人是三名学生,其中一人还是其同桌。受害人疑似长期遭受校园霸凌。据悉,三名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该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校园霸凌现象、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该如何判决的热议。

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

家属:一人事发后躺床上打游戏

据新黄河3月14日报道,此前网传信息显示,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的初一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

3月12日,涉案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据此前报道,受害人小光今年13岁,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初一年级。据其父亲王先生描述,3月10日下午5点,小光手机关机处于失联状态,家人一直找到晚上10点多未果,于是报警。

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与小光同行的还有另外3名男同学。

3月11日凌晨2点,警察与村书记一起去询问了这3名学生,3人均表示没有见过小光。后经查询小光微信记录,发现与其中一名学生的转账记录,在监控视频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这3名学生才交代将小光杀害并埋在了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的事实,该大棚仅距离其中一名学生家不足百米。

3月13日下午,受害者的父亲王先生,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文,并附上了儿子当天遇害前与嫌疑人在一起的监控画面。据正观新闻,3月14日,记者与王先生确认该朋友圈确为其所发。

另据澎湃新闻3月15日报道,3月14日,小光的姑姑王女士称,孩子失踪后,家属曾经找到一个同学(后被证明为嫌疑人),他还在床上打游戏,给了误导信息影响找人。

据正观新闻,至于嫌疑人家属们的态度,“据我所知其中两户人家已经人去楼空了”,她表示三名嫌疑人的家属至今没有出面致歉。

“如果把铁锹比喻成刀的话,刀刀致命”,王女士称,小光的头部、脸部都遭到过铁锹的重创。

“三人都是小光的同班同学,张某还是小光的同桌。”王女士表示,自己的侄子小光虽然平时学习不太好,但特别老实听话,性格很好。她回忆此前小光曾流露出不想上学的情绪,“当时问过他原因他没说,确实也是我们有疏忽。”

据新黄河3月14日报道,父亲王先生还表示,小光生前在旧店中学上学时,就疑似遭受过同学的霸凌。记者致电旧店中学核实小光在校是否遭遇长期霸凌一事,该校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14日下午,记者致电邯郸市教育局,该局法规安全处工作人员回应称:“周二就有工作组去调查了,还没有回来,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记者随后又向邯郸市肥乡区教体局了解情况,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关于霸凌问题,我们也派出专人在调查。”

网友:未成年不是借口!

“未成年”是否是免死金牌?

法学专家: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据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上海政法学院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心负责人,副教授王娜对记者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在 2020年有一个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我们的这个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作出了重新的修订。由此,目前中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针对这个案例来看的话,如果实施故意杀人的三个孩子也是13周岁,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负刑事责任的时候,有个基本原则,就是我们刑法明文规定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我们的刑法第49条也明文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也就是说这三名未成年人即使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但不可能适用死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另据央广网3月15日报道,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彭新林表示,在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三名嫌疑人的准确年龄尚无法确定,即使三个嫌疑人未满14周岁,最高检应该也会核准追究刑责。因为,根据现有信息,这三个嫌疑人涉嫌毁尸、埋尸,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心思之缜密与实际年龄有强烈反差,而且可能涉嫌长期校园欺凌,性质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追究刑责不等于就要判死刑,因为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且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彭新林说,从目前来看,三名嫌疑人最重也只会被判无期徒刑。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负责人、副研究员张晓冰表示,防治校园欺凌,制度层面仍需完善和落实,但家庭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她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孩子不是因为单纯的经济问题违法犯罪,是因为家庭教育出了问题,一些父母跟孩子的沟通方式存在问题,对孩子真正的想法、需求了解不多。再加上这些孩子正处青春发展期,正是很容易受同龄人、社会人士影响的阶段,不良影响的扩大效应很强。

“每个有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其行为都是一步步恶化的,往往都是初期有一些不良行为,比如抽烟、喝酒、逃学旷课.....但这个过程相关责任主体往往关注不到。”张晓冰说。

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协同各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在发布会上,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介绍说,从全国总体情况看,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上升趋势。宫鸣表示,针对这些新的趋势和特点,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理念,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对于实施严重犯罪、性质恶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该严则严,批准逮捕2.7万人、提起公诉3.9万人。

编辑|程鹏 杜恒峰

校对|赵庆

封面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澎湃新闻(记者:王选辉)、正观新闻(记者:古晨茜 实习生 李婉婷)、新黄河(记者:张焱辉 )、央广网(记者:费权)、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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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智者金桔2V4:现在的小孩已经不是十几年前的小孩了,现在十三岁小孩啥都懂,不能还是用以前的法律法规来处罚,十二周岁以上就应该负全部责任,死刑

2、网友阿拉羽羽:建议并强烈要求 不管是任何年龄 只要犯下重罪 就必须严惩 杀人偿命!

3、网友求知无崖:学校也要负责任,长期漠视霸凌

4、网友我只爱祖国的山河:如果不处理家长,不处理涉事学校,不处理教育局领导,不建立健全学校霸凌事件的监管及连带责任,被霸凌的学生就白死了,三个只为191元杀人的懵懂无知的孩子,也白白犯错了。

5、网友南波万123: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助长一批坏孩子的野心,让他们有恃无恐,反正未成年人,法律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6、网友缘来缘去8830:强烈呼吁取缔游戏,害人不浅!

7、网友快乐爱好和平的人:学校校长班主任也难逃其责,该开除开除。

8、网友高远8768: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未成年罪犯!

9、网友奋发有为饺子gZ:最高人民法院一定要主持公道!

10、网友LucKWong:社会在不断进步!但是国家故事了犯罪年龄在降低,社会风气在下降!这是个严重的问题!在过去哪有这种事发生,但如今科技发达却出现这种骇人听闻的案子!国家应该注意这种问题为什么会发生,而不是只注重量刑!!!!!社会根本问题不解决,日后更难得介入!

11、网友善良执着的远山:13岁了死刑

12、网友吉人天相凯旋归来:情节恶劣的一定要父母一起承担刑罚。

13、网友自在漂流瓶N:学校老师都有责任

14、网友青涩旭日VE:若不严惩,张扣扣事件或许会在发生。

15、网友七序流芳:现在的孩子发育快,已经不是几十年前了,现在的小孩获取信息的渠道多,长的又高又壮。

16、网友程序员杰仔:未成年人偏袒法

17、网友聪明面条wGq:骨子里的元素……对社会后患无穷!

18、网友爱上小测试:这样的孩子如不严惩将来也是危害社会。

19、网友有趣的清泉j0:老师就会关注优秀学生,对垃圾都是认其发展!最后危害他人!也害了老师

20、网友呆言呆语:现在的未成年孩子,狠的比成年人狠,监护人应负责,应坐牢。不能有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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