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 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曾庆忠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曾任黔西南州副州长、州慈善总会会长
贵州省政府官网2007年发布的一通知显示,曾庆忠时任黔西南自治州政府副州长。兴义是黔西南州首府所在地,2014年7月,兴义市融媒体中心主办的“兴义网”曾发文提及,曾庆忠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原副州长、正厅级干部,州慈善总会会长。
另外,2019年2月,黔西南州晴隆县政府官网在一则涉及当地茶马镇农业情况的消息中,也提及曾庆忠是黔西南州原副州长。
2023年9月2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对抗组织审查
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2024年2月26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庆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庆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庆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微信公众号 | 作者 高文雯
编辑 李拓
流程编辑 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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