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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同名背6年刑拘记录

来源:北青深一度 时间:2024-11-22 20:17 阅读

记者/王鑫 实习记者/ 高冀蒙 王映涵

编辑/石爱华

为了撤销刑事拘留记录,李伟走访过多个部门

2022年10月,李伟因工作需要,去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案系统中记载,李伟曾涉及到一起2016年的寻衅滋事案件,还曾被刑事拘留。因这条记录,派出所没有给他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李伟也因此失去了一份承运货物的工作。

李伟想起来,那条记录源自一场“误会”,当年,由于自己与一位犯罪嫌疑人同名,曾被警方下达过刑事拘留通知。但民警确认涉案人员不是他后,让其现场离开。李伟没想到,这件事儿居然让他背上了一个“污点”。

这条记录成了李伟的心事,他多次前往派出所,要求撤销刑事拘留记录,但得到的回复是“确实弄错了,但目前无法撤销”。

2023年2月初,在他反复的要求下,当年办案的派出所给他开出了一份“现实表现”材料,以证明他与办案系统中的寻衅滋事案无关,但李伟觉得,系统中的记录一日不销,他就会有无穷的后患。

开不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李伟1994年生,是邯郸市肥乡区东漳堡镇人。他告诉北青深一度,2016年10月份的一天,他正在家里待着,突然接到了南沿村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说他前一天晚上在一个KTV里打架,让他到南沿村派出所配合调查。

李伟一头雾水,因为民警所说的那个时间,他在肥乡县(后撤县改区)自己的家里,距离事发地南沿村镇约10公里,案发前后几天他都没有出过村。他没当回事也没有去派出所,只回复说自己没有去过KTV,建议民警再查一查。

接到警察电话的三四天后,他收到了邯郸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他觉得警察办错了案子,自己又不涉案,就带着证明自己不在场的证据材料去了南沿村派出所。

据李伟讲述,他在南沿村派出所要求查看自己作案的证据。“民警出示证据时,当场发现我并不是参与打架的那个李伟,只是重名”,他因此没有被拘留,当天便回了家。

那天之后,李伟几乎忘了这个“误会”,直到六年后他才发现,虽然他与那件事儿一点关系都没有,但他的名下却有了一条刑事拘留的记录。

2022年10月份,李伟因工作需要,到邯郸市肥乡区东漳堡镇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警方告诉他无法开具,因为办案系统中有刑事拘留记录。东漳堡镇派出所民警让他去找当年的办案单位南沿村派出所。

因无法撤销刑事拘留记录,办案派出所给李伟出具了一份“现实表现”材料

要求撤销未果

李伟说,他多次跑到南沿村派出所,要求撤销办案系统中自己名下的刑事拘留记录,未果。

北青深一度了解到,2022年10月份,李伟到南没沿村派出所反映了情况后,南沿村派出所现任麻所长找到了当年的办案民警了解情况。2022年12月23日,麻所长向李伟进行了解释。

麻所长称,他了解的情况是,当时接到报警,说有人打架,打得比较严重。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姓名在办案系统中查到了李伟的相关信息,并将李伟的照片拿给被打当事人辨认。当事人辩认后明确说是李伟,民警才传唤李伟,但是,李伟并没有来派出所说明情况。

据麻所长了解,当时,办案民警去了肥乡三趟,要找李伟,但均未找到,按照办案流程,这才将李伟拘留,并在办案系统中登记。李伟到南沿村派出所解释后,办案民警拿着李伟的照片再找在场人员辩认时,才确认“不是你这个李伟”。

至于“为什么没有将刑拘记录及时撤销”,麻所长未明确答复。但在与麻所长多次沟通中,麻所长向李伟表示,“如果下一步能撤掉,我第一时间给你撤。如果撤不掉,至少我能证实你当时没有问题”。

2023年2月9日,在麻所长的协调下,南沿村派出所给李伟出具了一份“现实表现”的材料,以证明早年的寻衅滋事案件与李伟本人无关,材料的最后还给出了“未发现该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结论。

但李伟对这份“现实表现”并不满意,他认为办案系统中的刑拘记录后患无穷,“即便南沿村派出所证明案件与我无关,但如果子女上学需要政审,依据的仍是办案系统中的记载,系统中的记录不撤销还是会受到影响”。

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里,仍记载着李伟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一事

在南沿村派出所给出“现实表现”,证明自己与早年的案件无关后,李伟来到户籍地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东漳堡派出所,再次尝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023年2月13日,东漳堡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显示,系统中仍有“2016年11月30日,李伟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的记录,李伟对此非常无奈,还是希望能撤销这条记录。

李伟称,自2022年10月份以来,他曾多次找南沿村派出所、经开区公安分局,均未能撤销这条错误的记录。无奈之下,他于2023年2月13日,托律师写了书面投诉材料交到邯郸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希望能更正这个错误。

2月13日,北青深一度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政治处了解到,市局是从投诉材料中第一次得知这一情况,已经安排经开区分局核实相关情况,若反映情况属实,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责任人履行撤销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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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狗胜姐姐:现在引起舆论了,就很快会有人出来处理解决了。

2、网友王文广律师:六年了,你们第一次知道该情况。

3、网友高冷菠萝wp:一定要追究派出所的责任

4、网友V风向标V:市局下达责任人履行撤销程序,说明是有改正的程序的,为什么相关所长却说没办法撤销呢?这就很耐人寻味了,咱们拆开了分析,既然寻衅滋事案件立案了,那必须要有当事人吧?如果当事人身上不想有案底怎么办呢?这不就是现实的例子吗?案底放别人身上呗,案件也能履行完成了,犯案的也没案底了,皆大欢喜!

5、网友小福雅:派出所拘留人没有记录身份证号码吗?

6、网友猛子:起诉派出所,应该赔偿自己的损失

7、网友看个新闻要你妹的用户名啊:两方面想想,一方面这个李伟的确委屈,现实也收到了乌龙记录的影响,基层派出所、当事民警难辞其咎,该改正改正该赔偿赔偿,甚至是给与当时办案民警必要的处分;另一方面撤销犯罪记录也确实需要权限上收,应当履行必要的审批、核实流程和程序,不然阿猫阿狗都能撤销记录必然会给一些真正的违法犯罪人员大开方便之门

8、网友心中安享:这个是不是应该处理办案人员,玩忽职守,给别人造成威海损失不该追究责任吗?

9、网友快乐那年十八岁:办案人员太不负责了,应该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这无缘无故的就毁了一个年青人的前途

10、网友雅瑄玥:不追究当时办案人员的责任吗?

11、网友追风一汉子:追究错误的始作俑者!

12、网友打酱油的非好汉:撤销是不是和追责相关联才拖这么久不处理?

13、网友亲切沙滩pU:出生年月日、性别、照片也一样吗?同名就被同为涉嫌犯罪被刑拘?

14、网友妮维桠:警方在录入犯罪嫌疑人时就核实犯罪嫌疑人时身份证号么,录入错误就该立刻纠正过来,时间久了才纠正那应该赔付损失,录入错误了还拖拖拉拉说无法改正那就警方错误,

15、网友故事人生平常心:知错就改就这么难吗

16、网友鑫147157856:我一朋友,多年前丢失身份证,被吸毒人员拿去顶替戒赌,莫名背上吸毒记录,后面几年每次去坐火车或飞机都会被警察带到厕所做毒检。也是奔波好多年记录才得以消除

17、网友真诚星空aE:我国有人口十四亿就会经常出现同名同姓的情况出现对公安民警和派出所带来诸多不便但派出所民警对当事人的处理方法来来很多麻烦造成很多误会发生是不可必免的我要理解原凉在这方面的出现的问题总之尊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18、网友没心没肝没肺没心肠:起诉!有判决书就好办了!只要改正那就一定要找出谁的错,他们都是一个系统和单位,谁也不愿意为你这个生人去得罪同事!但有判决就不一样了,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谁也不用得罪!

19、网友冬羊55:应该纠正错误案宗,不能再继续让人受委屈了。

20、网友天悦6312qq:名字可以相同,但身份证不会相同。误抓误记,纯属当初办案民警粗心大意,给百姓生活造成长期困扰。公安机关应该尽快更正内部系统,并对失误民警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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