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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职6分钟去世被认定因工死亡

来源:海峡网 时间:2024-11-25 08:42 阅读

4月10日辽宁大连,市民李阳到大连市一家保洁公司应聘保洁员,入职工作仅6分钟,不慎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去世。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阳是工亡。因为单位没有给李阳交纳工伤保险,意味着李阳的100多万元工伤待遇得由保洁公司承担。

网友看法

1、网友柴潇频道:前半个月和后半个月入职不一样,流程来不及走。

2、网友梦醉卧狼河:再牛逼的单位,这种情况也不可能上得了社保!

3、网友向着你妹飞翔:这到底算员工倒霉还是公司倒霉

4、网友诗成行行:赔的太多了吧?30%不行吗?入职6分钟拖垮一家企业,公司破产了,那么多人失业没钱挣,社会得不偿失!

5、网友荣辱不惊95:这种情况应当算工伤。只不过单位倒霉,同时劳动者也没命了,都是不愿看到的结果。多年前我这边有一法院,为了迎接上级检查,聘请了一清洁工让把法院门口打扫干净,没想到刚打扫10多分钟,被一失控汽车撞飞去世。按理这属于承揽合同不应当认定工伤,但家属闹,最终还是按照工伤处理赔偿了事。

6、网友江湖很单纯复杂的是人:入职前体检呢?

7、网友一马青尘0612:这个案例确实是两难[狗头] 对员工来说,入职6分钟死亡可以说是最快记录,在工作中事故死亡定工伤没毛病,理应获得赔偿。 但对企业来说确实也是难,一般企业按法律要求是员工入职30天内在当地人社局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登记后才可以买工伤保险。这个6分钟就算是企业想买也买不进去,企业只能自己来承担这笔费用,也许会直接拖垮这家企业。 这种案例个人觉得还是应该有变通,人社局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应同时审查企业是否持续对所有员工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记录,这也应该成为企业信用的重要一环。如果有则为工伤保险来直接赔偿,没有则企业自行赔偿并进行依法处理。 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说是最富有的,没有之一。按实际情况来支付可以为遵纪守法企业减压,促进经济发展。

8、网友果小宝16:他这个可以在发生事故的当天,立马把工伤保险交进去,然后凭缴费发票去柜台要求上账,就可以报销了,社保局认的是日期,不是钟点

9、网友人美心善富得流油的吃货小陆:这个搞的小公司都不敢招人了

10、网友锅净二毛:我们做工程总包的,2014年时候,一工地上,先天下午来了一个工人,安顿好了吃住,说去熟悉下工作的工地环境,工长领着去转了一圈,也没干活,准备第二天正式上工,晚上在工棚睡觉过去了,赔了不少钱。

11、网友哈哈哈子123:我一个小学同学开劳务公司的,他老婆说有次有个人去做劳务派遣工,第一天才去上班还没干活在工厂等上班的时候不知道咋搞的把两颗门牙磕掉了打电话给我同学,他让这个人去搞一下他们赔钱,后来那个人说花了一万多,我同学觉得那人宰他就没给钱。

12、网友小楼阁主:普及一下吧,工伤保险实行预登记制度,企业可以随时增人,只要人员信息录入成功,就视为参保成功,不需要缴费成功就有待遇,当然你过了一个缴费周期,仍然不缴费,待遇就没有了。企业用人,签完合同,第一件事就是社保信息录入,这个河北省已经实现随时随地网络办理了,其他地方不清楚,这如果企业还不及时办理,说明公司人力不合格,判的没毛病

13、网友春风十里不如你4273:我朋友的公公50多岁,刚过完年出去打工6天就过世了,用人单位赔了50多W

14、网友武汉朱柒柒:还有一个上了半天班,觉得不合适辞职,回家路上被车撞死,也属于工伤。

15、网友回忆火星的日子:入职多久才能算工伤呢?

16、网友平静的守望者:本人也经历过工伤,大连人社局太给力了,这是对劳动者最好的尊重。

17、网友向罔:死者不应该是最可怜的吗

18、网友美女小妮:员工倒霉,公司倒霉,员工的家属不倒霉

19、网友正贻洗涤科技:这是工伤法规的不合理性。理应有个最短期限工作时间来保障双方的利益,未到最短期限的公司只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对于很多公司,这一百多万,要么让老板由生到死,要么让其他所有员工全部失业,甚至可能连工资都拿不到。

20、网友工程夜校:这种单位应该办工伤团体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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