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舆论高度关注的“大学生掏鸟案”有了新进展:明日(5月27日),案件当事人闫啸天服刑完毕将出狱。5月26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 cnshangyou@163.com)记者来到案发地探访时注意到,当年有鸟窝的杨树早已被种树人砍掉,一旁的住户闫先生也已两鬓斑白,当年案发时55岁,现已64岁。
当年掏鸟地,树已被砍。图片来源/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2014年,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回到家乡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他和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窝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
2015年,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乡市中院维持了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2019年,河南省高院下达(2017)豫刑申18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闫啸天服刑期间三次获减刑,分别为6个月、6个月、8个月。其中一份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记载:闫啸天认罪悔罪,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获得多次表扬,被评为2019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大学生掏鸟案”案发地位于辉县市高庄乡高庄村,距闫啸天家所在的土楼村约一公里。5月26日,上游新闻记者来到案发地探访发现,有鸟窝的杨树不见了。一旁住户闫先生介绍,2017年,种树人把树砍了。树高约10米,树干直径约半米,鸟窝距地面高约5米。
“当年我看见闫啸天爬上树掏鸟,觉得小孩贪玩,没想到是犯罪。”闫先生说,闫啸天因掏鸟获刑,此事对附近村民触动很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周边村民再也没人敢掏鸟窝了。
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编辑:徐远哲
责编:范永松 邹渝
审核:冯飞
网友看法
1、网友钢铁蜗牛11:好了,现在树都砍了
2、网友简单云朵oS:这个法官这些年睡的踏实么
3、网友北SAI:这位同学,你说你,好好学习去当官再去做事不香吗?
4、网友缘如水156153273:这个法官还在世么
5、网友国超数码:树怎么砍了,有砍伐证吗?那可是鸟巢呀?估计会不会立案调查加以处罚啊
6、网友金玉良言M:那头笨熊在地下睡的还安宁吗
7、网友hd7905586:这鸟是鸟中大熊猫的珍惜鸟类。。不是一般的麻雀乌鸦喜鹊。。
8、网友天崖星树:是谁报的案,动机又是什么?
9、网友喜庆的百香果nW:关键是法官怎么样判,如果是他的儿子,能判吗?
10、网友梦天涯2783446:太奇葩了!世界的奇闻!说这是天大的笑话,有多少人同意!
11、网友实现梦想牛牛牛:他出来会不会去做什么极端的事啊?。。。那判案的法官 能安生吗?。。。。
12、网友用户5033771919449: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是开玩笑的,还敢拿到网上售卖,一抓一个准。麻雀20只以上就够刑事案件,何况这么珍贵的燕隼。大学生不知道掏鸟卖违法,这个可能连初中生都知道售卖野生动物违法。所以没什么可冤的。
13、网友晴朗1000:砍树更严重,那是鸟的住房,
14、网友乡野思考:大学生即使犯了法。在人和鸟之间,我认为还是要先救人。治病救人,不是置人于囚牢,以说服教育为主。可以印上一万、十万份检讨书,自己全省、全国张贴。是不是效果更好?一份判决,体现了残酷的现实,让人无法接受。以前,有人判了死刑,要拉上部分犯人,开宣判大会。这个比坐牢还厉害!
15、网友吃鱼不吐骨头的老王:掏鸟窝10年,这下把鸟的家都拆了,该判多少年?
16、网友同盟山猎人:我一定会抽时间去慰问这个受冤屈的大学生,正义有时候会缺席,但是爱心永远不会缺失,世态炎凉,人心冷暖,相信好人总会有好报!
17、网友来吧来吧来吧来呢:网上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他冤枉,他不冤,他贩卖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判十年有理有据,他不是孩童无知,他是明知故犯
18、网友沙漠里的胡杨林paam:适当罚款教育一下就可以了,没必要这样小题大作,几只鸟两个人一辈子就毁了,为啥不能人性化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两个孩子不是十恶不赦之人,敢问中国十四亿多人有多少人知道什么鸟什么动物是国家几级保护动物?
19、网友纪律监察科:法官判罚后,升了还是降了。
20、网友方片壶:法官的重判行为比起掏鸟窝更可恶
本财经资讯由乌暗财经网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乌暗财经网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