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高考前夕,南都记者从全国多所高校获悉,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2023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不得请假离校,坚决杜绝高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或替考。南都多次针对组织考试作弊、替考等乱象进行起底调查,相关报道还曾推动此类行为入刑。
南都记者从山东工商学院官网获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023年夏季高考将于6月7日—10日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高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或替考。
《通知》中表示,原则上高考期间学生不得请假离开学校,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除常规审批程序外,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学生请假情况需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
同时,南都记者从安徽宿州学院官网获悉,该校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各类考试期间要严格管控在校学生,加强点名管理制度的落实,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落实请假报备手续。对于参与高考替考“枪手”学生,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理,并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河南周口师范学院在其官网发布通知称,各学院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修订)》等制度内容,使学生了解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替考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南都相关调查报道曾推动替考和组织考试作弊入刑。2015年6月,南都记者曾卧底高考替考组织,发现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并在南昌参加高考,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报道发布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通报,参与替考大学生将被开除学籍。当月,人民日报刊发评论称,替考已成为“组织”和“产业”,最关键的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呼吁“替考入刑”。
南都报道发布后,在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代替考试等纳入刑法范畴。
采写:南都记者 彭雨欣 实习生 王景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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