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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实际居住该不该交物业费

来源:微博抖音 时间:2025-03-13 20:3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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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实际居住该不该交物业费

有些业主买房后并未入住,房子空置着,那这类空置房要不要交物业费呢?近日,石狮市人民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家住江西的 黄某于2018年10月购买位于石狮某度假村的房屋一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对物业费的标准、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协议签订后,物业公司依约履行物业管理义务,为包括黄某在内的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然而,自2022年起黄某未能依约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水电公摊费等费用。

石狮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王情娟 黄某认为当时买房子是为了投资,既没有出租也没有入住,从来没有享受过物业服务,自然也就无需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追讨仍无果,遂将黄某诉至石狮法院//为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我们就组织双方通过视频线上调解的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黄某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王莉莉小区物业服务具有整体性、公众性,在满足公共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其服务对象并非某一个或者某几个业主,而是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提供“质价相一致”的服务,业主不能以房屋空置未实际入住为由拒不缴纳物业费

近年来,一些业主以未入住或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等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针对类似物业纠纷问题,石狮市法院全体员额法官挂钩169个小区,吸纳业委会、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解纷力量,助推物业纠纷高效化解。

石狮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王情娟2024年以来累计推动11个小区、703起物业纠纷止于诉前,诉前成功调解成功率达74.32%,针对物业纠纷的群体性、同批类等特征,法院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通过个案示范调解或示范裁判,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

网友看法

1、网友福全食品:开发商没卖完的房子也缴物业费吗?

2、网友怀揣梦想的不凡风声:服务不到位怎么说,质价不符有没有人管

3、网友仁爱星辰KY:未居住的房屋交不交物业费,这是共性问题,为啥有关部门不出部门规章,以减少此类官司的发生。

4、网友TS健康心理:有些小区入住率不到10%,保安保洁请一半都不用,还有各种其他服务,物业真实成本会下降,少缴或不缴纳是有现实基础的!

5、网友万事大吉6005:能不能管一管石狮小区的物业,物业费真的太贵了,一年下来好几大千[流泪][流泪][流泪]

6、网友无双海风24U:都不交了,也不买不卖了

7、网友《悟》:没入住该交物业费但不该全额交

8、网友巴洛克20:未入住最多绞纳①半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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